侮辱国歌入刑 维护国家尊严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期次:第1期    作者:何 星   查看:71


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侮辱国歌行为正式入刑,对侮辱国歌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判3年。对于侮辱国歌入刑,大部分同学都表示可以理解和尊重,自己也将严格守法,但仍有少部分同学心存疑惑。为解决同学们的疑问,12月9日上午,经济与法学学院特举办“解刑十出台,述你我之见”模拟新闻发布会为同学们答疑解惑。会上,学生记者和观众就国歌法的量刑、时效、操作性等方面积极提问。由经济与法学学院的老师学生组成的发言人团队针对所提问题逐一应答,条分缕析。对此,我们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并邀请了新闻发布会成员任兵予以解答。
问:“侮辱国歌入刑”真的有必要吗?此前,在美国的一起焚烧国旗案以言论自由被判无罪,我国却将侮辱国歌纳入刑法,侮辱国歌就入刑是否太过严重?
当然很有必要。作为一名法律系学生,这个问题我必须清楚地告诉大家。首先,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体制,言论自由在我国不是建立在侮辱国家尊严之上的,侮辱国家尊严的行为不在言论自由的范畴之内。其次,为了有效地维护国旗、国徽、国歌这些国家标志,有力地制裁侮辱国家标志的危害行为,许多国家刑法中都把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予以刑事制裁。例如,德国刑法典第90条A诋毁国家及其象征罪规定,诋毁联邦德国或者某个州的旗帜、徽章或者国歌的,处3年以下自由刑或者金钱刑。其他如土耳其刑法典第300条、保加利亚刑法典第108条、意大利刑法典第292条、瑞士联邦刑法典第270条等,在其关于侮辱国家标志罪或者侮辱国家罪中,基本上都对侮辱国歌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将侮辱国歌入刑并不是先例。最后,此前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没有明文规定侮辱国歌是违法行为,侮辱国歌的行为难以找到法律的支持,但是国歌跟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这次刑法修正案的审议,很好地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空缺。
问:网络是一个相对开放、自由的虚拟平台。人们在网络上发布侮辱国歌的内容,是否会被定为侮辱国歌罪?
这里有一点我需要详细解释一下,修正的刑法第229条新增的第二款内容为“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大家注意,“公共场合”一般包括群众公开活动的场所和公共的交通工具,也包括国家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以及其他特定人或者多数人有目共睹的场合。“公共场合”不仅包括公共场合,还包括一些群体性活动、聚集的非公共场所,比如会议、论坛、聚会等等。从立法上来看,并未将国旗、国徽仅限于物理性质的国旗、国徽,而且网络属于公共场合也被大众所认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在网上传播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也可构成犯罪行为,可以结合《刑法》《网络安全法》予以定罪量刑!
问:之前在香港等地区出现过在播放国歌时的过激行为。那么根据人大释法的原则,能不能适用新的刑法修正案来判罚这些行为呢?在现实生活中,国歌法又是否能发挥它的作用呢?
虽然我国施行“一国两制”的基本国策,但按照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的规定,我国国旗法、国徽法均为在港澳特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为了保护国旗、国徽并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港澳特区均通过了相关的立法。香港特区的《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规定:侮辱国旗或国徽的犯罪及其刑罚。澳门特区的《国旗、国徽及国歌的使用及保护》第9条规定:侮辱国家象征罪,犯罪对象包括了国旗、国徽和国歌。可见,以刑事立法保护国家象征,乃是港澳特区的法定职责。2017年9月通过的国歌法,也必将通过法定程序纳入港澳特区基本法之附件三,成为在港澳特区适用的全国性法律。只要香港学生的罪名成立,依旧可以按照刑法第299条以及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判处。
阿奎那有一句话说,“法律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身为中国人,具有爱国情怀和民族情感是我们的基本德行之一。国歌作为国家标志,是国家尊严的一种象征。尊重国歌就是维护我们的国家尊严。我相信,侮辱国歌入刑让公民更加意识到国歌的圣神不可侵犯性,国家尊严的重要性,意识到捍卫国家尊严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何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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