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一)

期次:2016年第18期    作者: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查看:48

  1.什么是审核评估?
  答:《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规定了“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其中审核评估是院校评估的一种模式。审核评估是由政府主导,针对2000年以来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高校开展的制度性评估。审核评估不同于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合格评估属于认证模式评估,达到标准就通过。水平评估属于选优模式评估,主要是看被评估对象处于什么水平,重点是选“优”。审核评估主要看被评估对象是否达到了自身设定的目标,国家不设统一评估标准,结论不分等级,形成写实性审核报告。审核评估的重点是引导学校建立自律机制,强化自我改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2.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与原则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可以概括为“一个坚持、两个突出、三个强化”。就是要在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这二十字方针基础上,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审核评估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目标性原则。强调目标导向,重点看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二是主体性原则。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促进学校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三是多样性原则。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这一原则体现了国家对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思想;四是发展性原则。强调过程改进和内涵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持续改进机制的建立;五是实证性原则。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以上原则贯穿于审核评估方案的内容中,贯穿于专家组的评审过程中,也贯穿于学校的自评自建过程中。
  3.审核评估的理念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强调“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的理念。之所以强调“对国家负责”,是因为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教育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未来,因此通过审核评估,促进高等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国家的需要。国家开展教学评估是为了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审核评估是否有利于学校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是衡量评估工作实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是办学的主体,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对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因此,审核评估倡导评估专家与学校平等交流、相互合作,共同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献计献策,体现“为学校服务”是的重要理念。审核评估还强调“以学校为主体,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高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评估只是外在的促进因素,目的是促进高校增强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健全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才是落脚点。因此审核评估应充分尊重高校办学的多样性与自主性,从实际出发进行评价。在审核评估中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位”的理念,是因为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因此,审核评估方案的内容充分关注了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重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让学生成为评估的真正受益者。
  4.审核评估的对象及条件是什么?
  答:审核评估对象包括两部分高校:一是参加2003—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二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参加审核评估的学校应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学校办学条件应达到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二是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 [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即2012年原则上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设定这些门槛条件的目的一方面是促进高校为保障和提高质量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教学评估不仅评学校,也评政府和学校举办方的职责是否落实。
  5.审核评估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答:“审核评估范围”是围绕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所设计的审核内容,由审核项目、审核要素、审核要点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内容为审核项目,共有“6+1”项内容,分别是定位与目标,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在这六项之外,还另加了一个特色或自选项目。第二部分内容为审核要素,把六大审核项目划分为24个要素。第三部分为审核要点,把审核要素的核心内容体现在63个审核要点上。